孙正伟,男,1987年4月出生,中共党员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,本科学历,讲师,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10年8月参加工作,现任学校纪委执纪审查室干事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该同志敬业奉献,踏实肯干,在纪检监察、党务管理、教学管理、班主任、教育教学、学术研究等工作中都有较好表现,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严守教师职业道德,争做四有好老师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思想政治方面
政治立场坚定,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重大决策部署安排,在工作中能够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纪委重点工作,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清正廉洁,多次参加疫情防控党员志愿等活动。2015年度、2018年度、2021年度被评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
工作表现方面
从事纪检工作以来,该同志深入专研岗位技能,创新工作方法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主动对标新时代纪检监察岗位要求,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近两年,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监督制度6项,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治理12项,推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6项,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多项。依规依纪开展审查调查工作,配合室领导开展初核5件,立案审查并办结3件,配合室领导完成十三室交办的3项问题的调查工作。认真做好配合省委巡视工作,扎实完成巡视整改工作。在工作中能够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质效,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。
教育教学方面
在教学工作中,能够结合学生特点因材施教,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引导,积极探索课程思政建设,加强教学理论研究,教学效果良好,学生满意度高。曾获得“教学能手”称号、省级“研究课”奖励、在校级技能大赛、教学比赛中多次获奖,参与的多项教育管理类课题结项。
班级管理方面
2010年入校以来,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,工作中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,结合每个学生的特点,帮助为学生制定校内学习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,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较好,毕业后就业质量较高。所带班级曾获得省级“三创优秀班级”,多次获得校级优秀班级,个人曾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。
廉洁自律方面
在工作中,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清正廉洁,未收受任何礼品礼金等,未参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按照要求签订廉政责任书,制定并执行个人廉政承诺书,积极开展谈心谈话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坚持做到敬畏纪律、严守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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